欢迎访问广东国赢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昆明合众智信专利事务所官方网站,我们竭诚为您服务,联系电话:0760-88625484!
  官方微信
  |  联系我们
——> 新闻详情
授予专利权应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者:admin 添加时间:2018/2/28 浏览次数:2189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
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版权所有: © 2017 广东国赢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昆明合众智信专利事务所    电话:0760-88625484    传真:0760-88625644
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77号沙朗汽车用品商城3座2层     Q Q:517674093     技术支持:中山市凝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站点管理
扫一扫,点击有惊喜